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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活动中不正当行为的防止和利益冲突以及研究教育伦理的实施体制

Aoyama Gakuin University的系统

青山学院大学在2014年8月26日文部科学大臣决定的《对于处理科研不端行为的指导原则》颁布后,制定了《青山学院大学Aoyama Gakuin University不端行为预防实施制度规则》和《青山学院大学科研不端行为应对细则》作为校内科研不端行为预防的实施制度,并致力于日常预防科研不端行为的发生。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科研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科研伦理意识,我们制定了全校范围内的署名制度,以鼓励校内规范的署名方式。

明确责任体系

■首席执行官(总裁)
此人负责监督并最终承担防止Aoyama Gakuin University范围内不当行为的责任。

■ 总管理主任(主管总务的副总裁)
此人负有重大责任和权力,负责监督整个Aoyama Gakuin University范围内防止不当行为的发生。

■科研伦理教育官员(各学院院长、研究生院院长、部分研究中心主任和大学行政部门主任)
在总管理主管的领导下,他们拥有相当大的责任和权力来防止Aoyama Gakuin University内的学院、系和其他组织发生不当行为。

■ 负责促进预防欺诈活动的部门
研究促进部在首席执行官的指导下,根据防止不当行为的计划,规划、实施和核实Aoyama Gakuin University具体措施的结果。

事前预防的措施

为了防止研究活动中的不正当行为,培养以研究人员为首的学生 (主要是研究生) 等的规范意识,实施了以下措施。

  • (1)义务接受研究伦理教育 (教职员·学生)
  • (2)发放启蒙小册子

利益冲突及研究教育伦理

此外,为了建立一套针对利益冲突、违反科研伦理和教育伦理等各种问题的主动措施、调查和后续应对的管理体系,我Aoyama Gakuin University制定了《青山学院大学利益冲突和科研/教育伦理委员会规则》,并正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

研究活动等不当行为的举报咨询窗口

针对告发及咨询的对应窗口设置如下。